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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通化市分行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取得阶段性成效。自开展打击洗钱犯罪工作以来,通化市共推动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宣判17起,涉及上游犯罪3类,覆盖县域范围过半,宣判人数23人。
人民银行通化市分行定期与通化市公检法系统开展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组织召开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座谈会10余次,多部门联合工作调研两次,就案件线索会商研讨近10次;联合检察院、海关等单位,通过退回、补充侦查等环节对洗钱犯罪取证,提前介入引导侦办审理方向,推动洗钱罪成案。此外,该分行联合通化市公检法系统和全市22家义务机构,开展2023年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反洗钱知识,不断增强打击洗钱犯罪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